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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工业学校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2014-09-17 10:15:56     作者:学生处 返回列表

为了不断提高教师素质,鼓励教师开展各种形式的进修、培训等提高性学习活动,进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增强学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竞争能力。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凡属我校的专兼职教师都应定期进行自我职业能力提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培训活动。

二、教师进修培训采取统一计划安排和自我学习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每人都要至少参与一次培训提高学习。

三、属学校急需、紧缺专业的师资,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师培训,采用脱产、半脱产、在职等方式。

四、一般教师的学历、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的培训由教师写出申请,教务处统一研究后,制定培训计划。

五、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培训本着就急、就用的原则。凡学校统一外派培训十天以上的教师在培训结束后应该及时写出学习总结,做好一份PPT讲稿,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在全校教师中做汇报讲座(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培训内容、体会及培训的收获等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完成上述任务方可签字报销费用(上述材料上报教务处)。

六、统一组织的培训费用采取学校、个人适当承担的原则,学校视财力情况,对教师给予一次性适当补贴。

七、非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进修原则上费用自理,学校要求教师提高对知识更新、素质提高的认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学工作的需要。

八、进行定期培训、进修,更新知识、提高素质的教师,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在年度考核、评聘职称、岗位竞聘时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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