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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教育局关于推荐承德地区教育系统先进人物(群体)的通知
2015-01-06 16:20:31     作者:校办 返回列表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局,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

目前,市委正在组织编写《承德地区史录》,根据“承办字(2014)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承德地区史录》人物卷先进人物(群体)的推荐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推荐先进人物(群体)的要求

1.推荐范围:1956年1月—1993年6月期间在原承德地区教育系统评选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人物(群体),含地、市合并期间承德市辖区内先进典型和人物(群体)。如行政区划发生变化,变化前辖区内先进典型和人物(群体)由原教育行政机关申报推荐。调出教育系统或调往其他教育单位先进典型和人物(群体)仍由原所在教育单位推荐申报。

2.此次申报只填《申报表》,市委审定后再提供详细材料和有关情况。

二、先进人物(群体)入录标准

1.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奖章获得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

2.荣获国家级见义勇为称号者,荣获一等功以上功臣。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拔尖人才。

4.地、市级以上园丁、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5.国家级比赛的前三名获得者和创国家纪录者,全运会等重要赛事中的金牌获得者;棋类比赛中获全国、省特级大师称号者及在全国有影响的武术界人士。

6.在重大历史事件和不同历史时期有非凡表现或突出贡献者。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按时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2.承德地区和承德市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合并和分设,请注意推荐人物所在时期的行政状态。

3.由于时间紧迫,不再另发纸质文件,以此邮件为准,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部署。

4.《申报表》可下载,所有《申报表》均使用电子稿,每位先进典型和人物(群体)的《申报表》自成一个文件,《申报表》上仅签意见,不用盖章。请各县区、各院校务于6月6日前将填好的《申报表》电子稿打包后发送到邮箱:xtq1956@163.com

联系人:焦廷勤

电话:2521970
                                                     

2014年5月29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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