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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4-11 15:13:00     作者:科研处 返回列表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省厅决定, 2015年继续开展全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研成果类型

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优秀论文、教案两类。要求作品突出新形势下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成果,重点反映一体化课程改革、课程体系开发、教学方法、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技能人才培养等最新研究及实践成果。

二、参评教研成果内容与要求

(一)论文类

选题要围绕十八大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市场需求,着眼于当前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进行研究。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谨,有必要的事实、数据或典型案例,有较强的说服力,有借鉴意义或推广价值,语言通俗易懂。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应在正文前附摘要,在文章最后附参考文献,每篇作者不得超过2人。

(二)教案类

教案分为A(公共课)、B(专业课)二个组。各组别必须是技工院校任课教师结合教学实际,自主设计制作的教案,内容要相对完整、连续,至少涵盖2课时。

(三)作品要求

参评材料正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个人及单位有关的信息,须报送一式三份,一律使用A4纸打印,左右页边距为2.0cm,上下页边距分别为2.5cm和2.0cm,选用4号宋体字,底端中部插入页码;首页按统一规定格式(见附件1、2)设计。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首页与正文合并为一个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称为2014论文(教案)评选。

三、评选及表彰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7月份从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8月份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教研专栏上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项设优秀教研成果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省厅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评选。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设区市认真做好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将参评材料由市局统一汇总后报送省厅,有条件的市可以组织市级评审,择优上报。

(二)参评的教研成果应是原创作品,格式和内容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否则将不予评选。抄袭作品,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每人每类教研成果限报一项,如有多报,只对其中一项进行评选。

(三)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研室

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邮编:050051

联系人:高雪利 刘涛

邮箱: liutao@he.lss.gov.cn

联系电话:0311-88616809,88616805

2015年3月30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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