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工业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于1995年经省劳动厅批准建立。旨在为承德市及周边地区各职业(或工种)的学生、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及进行职业资格鉴定的专门机构。我鉴定所有满足鉴定要求的鉴定场所、设备设施、专业精通的考评人员和精干的管理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考评中严格考场纪律,客观公正,深受参评人员的好评,为社会鉴定考核了大批职业技术人才。
序号 鉴定职业(工种) 鉴定等级。
序 号 | 鉴定职业(工种) | 鉴定级别 |
1 | 钳 工 | 初、中、高、技师 |
2 | 焊 工 | 初、中、高、技师 |
3 | 电 工 | 初、中、高、技师 |
4 | 车 工 | 初、中、高、技师 |
5 | 数 控 | 初、中、高、技师 |
6 | 电子设备装接 | 初、中、高 |
7 | 保育员 | 初、中、高 |
8 | 测量员 | 初、中、高 |
9 | 计算机操作员 | 初、中、高 |
10 | 汽车维修工 | 初、中、高 |
11 | 筑路机械操作工 | 初、中、高 |
12 | 餐厅服务员 | 初、中 |
13 | 物流师 | 四级 |
14 | 营销师 | 四级 |
15 | 电子商务师 | 四级 |
所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院处的指示决定,实施各项工作计划。领导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主持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全面工作,组织领导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各项工作。
1、负责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和发展计划和总结。
2、负责召开所务会议。即时向主管部门及全体职工报告职业鉴定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鉴定考核的公正性。
3、严格按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职业鉴定费用的收取额度。制定各项收支计划,掌握所内鉴定考核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到账目清晰符合财务制度。
4、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职工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三、主持鉴定考核、实习教学和生产加工车间的发展规划,设备实施、材料物资的维修、供应及日常管理工作。
1、组织编制和审定实习设备增减,材料供应购置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搞好设备、工具、材料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积极稳妥地主持实习车间的发展建设,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尽快提高车间的管理水平。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职责范围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实施规定范围的职业(工种)和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
三、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程序和标准,公正鉴定,保证质量;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负责对本所(站)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的管理;
五、每年向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六、其它国家和省规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