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是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理论实习教学和全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遵循教学规律,教学育人,推行教育改革,执行国家劳动部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各项教学活动进行合理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建立一个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学的正常运行。
二、领导并管理教研组、图书馆、阅览室、电教室、实验室。
三、根据劳动部及省劳人厅制定的统一的计划和大纲要求,制定出学校实施教学计划。
四、负责文化课教师的任课安排、培训提高和业务考核。
五、编制教务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定期总结。
六、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组织全校性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汇编教师的学术论文或经验材料,组织校内外教学,教改信息交流。
七、组织教学检查、学生反馈,评教评学活动。分析、掌握教学动态,制定改进措施。
八、安排期中、期末和毕业考试及补考工作。
九、组织学校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图书馆图书的审查。
十、向学校提交所教学经费的使用计划不断改善和优化教学设施。
十一、健全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教学资料、文件的管理及统计工作。
十二、会同学生处配备、选把好班主任工作。
十三、协同其他部门做好招生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