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学校学校重点工作督导工作。
2.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学校重点项目申报、评估工作。
3.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督导工作的队伍建设。
4.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督办督查任务进展,解决问题,形成督导考核反馈,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5.督导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违反方针、政策、法规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
6.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沟通与协调,为督导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
7.进行督导业务的探讨和研究,树立正确的服务观、质量观,提高自身的督导能力、督导水平和督导成效。
8.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实施,监督评估改革效果,反馈优化方案。
本部门将全面履行以上职责,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为学校的整体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