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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工业学校享受中等国家助学金须知
2015-01-21 22:43:21     作者:学生处 返回列表

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助学金标准

根据《承德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部分内容补充如下:

一、享受助学金人员标准:

1、必须具有承德工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中的一、二年级学生。

2、根据教育局提供的680个贫困县农村户口的学生均享受助学金政策。

3、涉农专业学生不分户口性质均享受助学金政策。

4、城市(含县镇非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除去涉农专业学生和贫困县农村户口学生人数后的15%比例核算。城市低保家庭标准为: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160元。

5、贫困认定条件:具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6、根据政策规定享受助学金人员一年级年龄大于19岁和二年级大于20岁不发放学金。

二、助学金申报程序:

1、学生在要求的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递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包括:贫困县农村户籍的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助学金申请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除按国家政策享受助学金学生后占15%的比例学生符合民政部门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提供助学金申请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以上复印件为B5纸)

三、建行办理资助卡要求:

1、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统一在市建行大厦办理学生资助卡。

2、需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在本人复印件后面写清联系电话及班级名称。

4、建行办理完学生资助卡后统一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助学金发放:

1、根据市教育局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时发放。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各班班主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查验证件的真实性,将申请表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及本班学生电子版信息统一上交到各系负责人,然后由各系负责人上报到学生处资助管理办公室。

3、经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系统学生享受名单生成后,由学生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由是教育统一将资助金额发放到建行办理的学生资助卡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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