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免学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在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条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免学费人员标准:
1、首先必须具有承德工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中的一、二年级学生。
2、具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及县镇非农的学生均享受免学费政策。
3、属于国家认定的在校全日制的涉农专业学生,户口性质不限定,均享受免学费政策 。
4、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享受范围按扣除城市户口的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0%人数比例确定。
5、享受城乡政策的学生不分户口性质均不享受免学费。
6、根据政策规定享受免学费人员一年级年龄大于19岁、二年级大于20岁和三年级大于21岁暂不拨付免学费。
二、享受免学费资料要求:
(1)、免学费申请准备材料:具有农村户籍及县镇非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学费申请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免学费申请表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城市户口学生(不含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免学费申请表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为B5纸)
三、免学费发放
1)学籍注册后经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系统享受学生名单生成后,经学生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
2)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财政局定期发放到校账户。
备注: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314-2072860
学生处
2015年1月21日